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川润化工”)、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华宏国际”);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为川润化工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 ;
本次为华宏国际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629%(含本次担保,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控股子公司川润化工提供担保
1、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川润化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2、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川润化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德阳支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基本额度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二)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提供担保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开立信用证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开立信用证提供最高额度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上述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绵竹城南高尊寺
法定代表人:陈典福
注册资本:8,343.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肥、液氨、磷酸盐系列产品。化工机械制造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以上项目国家限制经营除外,需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或许可文件经营)。
绵竹川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4.21%股权。截止2008年9月30日,绵竹川润总资产19,496.32万元,净资产13,248.81万元,资产负债率32.04%。2008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690.84万元,净利润1,956.45万元。
(二)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朋大道十二号府河孵化基地
法定代表人:杨骞
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金融及证券业务);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生产电解锌;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五金交电、矿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电器机械及器材,仪表仪器,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轮胎轴承,工艺美术品(不含黄金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华宏国际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截止2008年9月30日,华宏国际总资产7,581.06万元,净资产7,458.74万元,资产负债率1.61%。2008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5.77万元,净利润-2.50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控股子公司川润化工提供担保
1、为控股子公司川润化工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8年11 月28日至2009 年11 月27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万元
2、为控股子公司川润化工向兴业银行德阳支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基本额度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8年12月3日至2009 年12月2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万元
(二)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8年11 月25日至2009 年11 月24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川润化工和华宏国际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为满足其发展需要,本公司为两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两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川润化工和华宏国际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两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629%(含本次担保,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