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证券
  • 6:观点评论
  • 7:特别报道
  • 8:专版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特别报道
  • B7:产业研究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2008 12 4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5版:产业·公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5版:产业·公司
    中国联通备战全业务运营
    奥航客运15日起停飞 刘捷音被董事会免职
    支付宝总裁:“想盈利已可随时盈利”
    上海易居中国发布评估报告显示:风险各异 大中城市存量房消化需多年
    浙江房产开发资金来源
    首次出现负增长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保障房建设 “一举多得”
    复兴计划提交 美汽车三巨头命悬12月5日
    中国高速传动
    注销已购回可转债
    扩张步伐不改
    苏宁电器开打人才战
    中兴通讯签移动通信大单
    福州出租车
    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福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
    2008年1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福州出租车

      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

      福州市出租车临时燃油附加费征收至今已两年半,福州市政府日前批准,12月5日起,出租车现行收取的1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后,福州市出租汽车3公里的起步价由7元调整为8元,不再另外收取燃油附加费,实际运价没有增加。福州市物价局提醒乘客,12月5日至31日为计价器调整过渡期,在此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起步价按新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按原定起步价标准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执行。

      2005年,福州市物价局制定了开征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预案,当油价达到或高于每升4.31元时启动预案,对乘客加收每车次1元的临时燃油附加费。2006年6月1日起,福州市首次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