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全面清理业务规则
2008年1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本报记者 王璐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了对该所成立以来业务规则的又一次全面清理。本次规则清理的范围是截至2008年10月上交所发布的且尚未宣布失效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最后确认现行有效的业务规则338件、废止业务规则82件,并将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予以公告。此前,上交所曾于2004年对截至2003年底以前的所有业务规则进行过一次清理,并汇编成册。
据上交所有关人士介绍,本次规则清理是上交所继续推进“依法办所”的重要举措,在总结以前清理经验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一是对1990年建所至今的所有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规则内容涵盖交易所自身组织、市场监管和市场服务等各方面,规则形式包括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业务通知以及各类指引、指南、白皮书、备忘录等;二是本次清理中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制订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了规则制订程序,进一步理顺了业务规则制订、修订、清理的工作机制;三是本次清理中制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实施监督与评估细则》,建立了业务规则实施监督与评估制度,注重业务规则实施的实效;四是确立了业务规则清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日常工作中的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提高业务规则清理的效率;五是突出对证券发行人、会员公司和投资者的服务,为方便市场参与者查阅,清理后的规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及时更新。
上交所表示,将以本次规则清理为契机,继续推进市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办所”能力,努力创造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