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08年1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TCL集团 证券代码:000100 公告编号:2008-055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期间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8年5月06日--2008年12月5日 | 26,36.3830 | 1.0193 |
大宗交易 | - | 0 | 0 | |
其他方式 | - | 0 | 0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75.4930 | 3.8956 | 7,439.1100 | 2.876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75.4930 | 3.8956 | 7,439.1100 | 2.876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下称“集团工会”)持股部分实际受益人是企业员工(由工会代表1,282名员工受托持有),该项股份解除限售后的处置由实际受益员工自行决定,2008年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集团工会已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每个月出售的股份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25,863,311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出售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2、本次减持不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在此前任意30 天股份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3、本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