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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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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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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1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海汽车     公告编号:临2008-053

    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权证代码:580016     权证简称:上汽CWB1

    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0月25日,公司公告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下简称“上汽集团”)与跃进汽车集团公司(下简称“跃进集团”)签订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协议》事宜已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2008]621号)文的批准,该文批转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8]1079号)文,同意上汽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320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跃进集团。

    现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上海汽车

    股 票 代 码:600104

    信息披露人名称: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住        所:上海市武康路390号

    通 讯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489号

    联 系 电 话:021-22011688

    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声 明

    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股份变动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上海汽车/上市公司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
    上汽集团/信息披露人/划出方指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汽车的第一大股东)
    跃进集团/划入方指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拟划转股份指 上汽集团合法拥有上海汽车320,000,000股股份,占上海汽车股份总数的4.88%。
    本次划转指 将拟划转股份从上汽集团无偿划转给跃进集团。
    中国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国资委指 上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人名称: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武康路390号

    3、法定代表人:胡茂元

    4、注册资本:人民币215.99175737亿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000000042596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3222217-4

    7、税务登记证号码:沪字310046132222174

    8、企业类型:国有企业(法人)

    9、主要经营范围: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的生产、研制、销售、开发投资,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

    10、经营期限:1996年3月1日至不约定期限

    11、股东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通讯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9号

    13、邮编:200041

    14、电话:021-22101688

    15、传真:021-22011188

    二、上汽集团董事、监事、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胡茂元董事长中国上海
    陈 虹副董事长中国上海
    张广生副董事长中国上海
    沈建华董事/总裁中国上海
    蒋志伟董事/副总裁中国上海
    吴诗仲董事中国上海
    蒋以任监事会主席中国上海
    谢绳武监事中国上海
    孙持平监事中国上海
    余卓平监事中国上海
    江秋霞监事中国上海
    李佩珍监事中国上海

    马龙英监事中国上海
    叶永明副总裁中国上海
    李积荣副总裁中国上海
    朱根林财务总监中国上海

    上述上汽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上汽集团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82号),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339号)等,同意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4,170.928万股股份(占上柴股份总股本的50.32%)转让给我公司。上汽集团持有我公司5,491,549,456股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3%,故为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制人。

    2、公司持有韩国双龙汽车株式会社53.74%的股份,上汽集团持有我公司5,491,549,456股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3%,故为韩国双龙汽车株式会社的间接控制人。

    3、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持有两公司30.07%、42.24%股权。上汽集团持有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60.91%股权,故分别为两公司的间接控制人。

    4、上汽集团已与上海久事公司、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3%股权的划转协议书》,并与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正在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第三节 减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股权交易,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可实现“强强联合, 共赢发展”的格局, 双方将通过全面融合、优势互补,本公司通过充分整合原跃进集团下属南京汽车集团公司的资源和存量资产,使公司实现最大化的协同效应。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汽集团持有上海汽车的股份为78.94%,跃进集团持有上海汽车的股份为4.8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人持有上海汽车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汽集团持有上海汽车5,491,549,456股流通股,占上海汽车股份总数的83.83%,股份性质是无限售的流通股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二部分组成:221,651.9456万股,系股权分置改革之前上汽股份持有的股份,至2008年10月24日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限售期全部届满;327,503万股,系上海汽车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由上汽集团认购取得,上汽集团承诺自该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上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上汽集团100%股权,是上海汽车的实际控制人。

    二、变动股份的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本次划转的上海汽车320,000,000股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跃进集团将通过国有股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上汽集团持有的上海汽车320,000,000股流通股,占上海汽车股份总数的4.88%。

    本次股股份划转已由国务院国资委于2008年9月10日以国资产权[2008]1079号文《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无偿划转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

    本次股份划转的完成尚须履行以下程序:

    1、履行与本次股份划转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6 个月内,上汽集团没有买卖上海汽车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上汽集团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茂元

    签署日期: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
    股票简称上海汽车股票代码6001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武康路390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 承    □                     赠     与     □

    其 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5,491,549,456股    持股比例:83.8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5,171,549,456股         变动比例: 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200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