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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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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4版: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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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油与吉林省签天然气管道合资合同
    2008年1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其珏
      ⊙本报记者 陈其珏

      

      中石油集团12月8日宣布,该集团旗下中石油股份公司与吉林省人民政府上周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中国石油吉林天然气管道公司合资合同》。此举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崭新阶段,将推动东北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

      据介绍,新成立的合资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的长岭-长春-吉化输气管道,是中石油规划中的东北天然气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首站位于吉林省长岭县,在长春市与东北管网主干线相交,终于吉化末站,线路总长221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

      中石油集团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合资合同的签署是今年3月14日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加强合作的又一件大事,是双方多次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的重要成果。合资公司的正式启动,将对东北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和吉林省天然气工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也将为双方深化合作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