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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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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起征点短期难有大幅度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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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起征点短期难有大幅度上调
    2008年1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从历史数据看,个税起征点每次上调幅度为33%左右,一下子上调到8000元以上可能性不大

      ⊙本报记者 李雁争

      

      昨日,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举行,很多读者预计,为了拉动内需,本次会议后将就个税起征点问题进行改革。对此,有关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各类改革方案尚且不成熟,个税起征点近期上调至8000元以上基本不可能,而上调至3000元则在情理之中。

      近一个月来,社会各界就个税起征点改革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有“个税起征点应调至8000元以上”的论断,也有“个税应分地域征收”、“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等诸多建议。

      但是目前看来,即便个税起征点上调,调整幅度也不会过大,上调至8000元以上基本不可能。

      财政部专家介绍说,个税起征点每提高200元,便意味着将有5%的纳税人流失。目前个税在法定税收中的比例只有7%,大幅提高起征点将进一步降低其比重。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系教授安体富表示,对于北京、上海等生活成本高的大城市来说,现行2000元的起征点确实不高;但是考虑全国收入和物价的平均水平,这一标准在西部地区已经算高了。他同时表示,从个税历次调整来看,一次性较大幅度提高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历史数据显示,2003年9月,北京的个税起征点为1200元;2005年10月,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2007年12月,起征点达到2000元。每次的上调幅度约33%。

      分地区定标准应该是社会呼声较高的建议之一,不少人提出,每个省的消费水平不一样,所以制定起征点时,理应尊重各地区生活成本的差异,全国的征税标准不宜统一。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认为,结合我国目前的情况,这条方案实施起来却也是困难重重。施正文说,如果某个地方个税起征点高,可能就会有人把收入进行转移。由于各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不一样,税制将会变得很复杂,这样会产生更多的逃税空间,带来更高的征管成本

      而对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提法,财政部科研所的研究员孙钢更是给予了明确的否定。孙钢解释说,以家庭作为一个申报单位可能更公平、合理,但是这一方案的操作性不强。因为这一方案要求申报家庭必须记住这一年的每一笔收入,但是目前国人的纳税意识还比较淡薄,很多家庭在申报时可能想不起来全年一共挣了多少钱。

      孙钢指出,由于家庭申报会损失效率,目前国际上对这一方案的评判也不太一样。例如OECD国家,就不大主张以家庭作为申报的单位。

      专家普遍认为,面对经济衰退,为了刺激内需,提振消费者的信心,个税改革理论上是对策之一,但是各界对于具体的改革方式还没有达成共识,预期短期内难有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