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7,622,310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2月11日。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点
公司以原有流通股本75,481,52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53股,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200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
公司于2006年8月2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时代集团公司承诺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除法定承诺外,时代集团公司还承诺:(1)其原持有的非流通股51,247,931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通过交易所以挂牌交易的形式出售;(2)其从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的31,507,200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12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法定及上述义务。
三、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日,公司总股本发生两次变更:
1、2007年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计31,0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原216,555,402股变更为247,555,402股;
2、2007年年度分配方案实施,以原有总股本247,555,402股为基数,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总股本由247,555,402股变为321,822,022股。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27,622,310 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年12月11日;
3、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明细:
⑴总股本基数的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规定,时代集团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确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总股本10%。依据深交所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总股本基数应符合如下条件:
总股本基数=截止本次申请日公司的实际总股本数-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导致的公司总股本的增加×(1+增发后至本次申请期间公司累积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比例)。据此,公司此次解除限售的总股本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总股本基数=321,822,022-31,000,000×(1+3/10)=281,522,022股。
⑵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确定
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为2007年8月2日可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为10,827,770股,2008年8月2日可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为10,827,770股,截至目前可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应为21,655,540。但2008年6月12日公司以原有总股本247,555,402股为基数,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因此可上市交易的股份数量截止目前应为21,655,540×1.3=28,152,202股。
⑶综上,本次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明细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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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实际解除限售股份计27,622,310股已全部质押。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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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以下核查意见:时代科技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均得以完全履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时代集团公司解除限售后减持意向
1、拟出售的数量:27,622,310股。
2、拟出售的时间:解除限售后6个月内。
3、拟出售的价格区间:2.50元-10.00元
4、减持原因:时代集团公司拟进行新的项目投资。此次拟出售股权行为与2008年11月20日公司公告内容所指时代集团公司拟出售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权,引入战略合作者向本公司注入新的业务之事项无关联。
5、控股股东承诺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的股份如预计在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时代集团保证经深交所会员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
八、其他事项
(一)时代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不存在垫付对价及偿还的情形。公司无外资股股东,不存在外资股股东利用其账户买入A股的情形。
(二)本次解除限股份限售股东无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我公司未对时代集团公司及其他股东提供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五)公司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违规减持存量股份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41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2月8日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小兰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在时代集团公司担任职务的本公司董事王小兰、吴速、吴国兴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该决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内容详见公司临2008-41号《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07年11月21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18228万元。根据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将全部向济南时代试金试验机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建设试验机研发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两年。2008年3月17日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于2008年9月9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2008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继续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补充试验机生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鉴于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78.2%的股权置换出上市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专款专用,及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经理办公会建议,公司决定收回用于短期补充试验机生产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本次收回用于短期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保护本公司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通知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42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拟以持有的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78.2%股权,帐面值35,166,966.05元;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42%股权帐面值144,693,835.93元,上述资产账面值合计179,860,801.98元,与浙江众禾持有的四海氨纶40-49%的股权进行等价置换。交易价格尚待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后最终确定。
2、因本公司控股股东时代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2.12%的股权转让给浙江众禾,因此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公司将在取得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评估结果后,详细披露拟置入资产的财务资料。
一、关联交易概述
接时代集团公司通知,本公司控股股东时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集团”)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禾”)于2008年12月8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时代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3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转让给浙江众禾。转让完成后,浙江众禾将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目前相关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为改善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切实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浙江众禾与时代科技于2008年12月8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浙江众禾拟以其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40-49%的股权与本公司持有的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78.2%股权,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42%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由于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浙江众禾为本公司潜在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版)的规定,浙江众禾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资产置换为关联交易。
2008年12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上述资产置换暨关联事项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并提交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王小兰、吴速、吴国兴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时代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众禾”)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安华路口
法定代表人:胡振华
注册资本:7543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33062100001076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含对外工程、设备、技术投资);批发、零售:五金建材、针纺织品、服装、轻纺原料、鞋帽、工艺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外)、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食用油(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至2009年4月2日止);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
营业期限:2007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税联字330621667105986号
通讯方式:绍兴县安昌镇安华路口
浙江众禾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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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置出资产情况
时代科技持有的(1)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78.2%股权帐面值35,166,966.05元;(2)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42%股权帐面值144,693,835.93元,上述资产账面值合计179,860,801.98元。公司拟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
(二)拟置入资产情况
1、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寿浩良
注册资本:肆仟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加工、销售:纺织用纸筒管、纸质包装制品。
经营期限: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五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外贸厅批准成立于2002年12月,是由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晓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创建的。公司坐落于“长街依河三里余,石虹卧波二十桥”的千年古镇----安昌镇,距沪杭甬高速公路柯桥道仅5公里,距中国轻纺城104国道线及杭甬铁路仅8公里,并毗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运输四通八达,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占地面积360亩,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其中中方占注册资本的72.25%,外方占注册资本的27.75%。主要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和MDI、PTMG等氨纶原料,年产5000吨差别化氨纶纤维;现公司三期氨纶项目均已投产。该项目采用日本“日清纺”氨纶干纺技术,是目前中国“日清纺”氨纶干纺生产工艺的最大生产商之一。
2、四海氨纶股东状况
四海氨纶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890万美元,持有其72.25%股权,英属维尔京群岛晓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10万美元,持有27.75%股权,二者系一致行动人。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四海氨纶的股权结构变更为: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9.25%股权,英属维尔京群岛晓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7.75%股权,时代科技持有43%股权。
3、拟置入资产的经营状况
四海氨纶引进日本进口设备,采用间歇聚合、连续纺丝的“日清纺”干纺纺织工艺技术,在开发细旦纤维、提高产品弹性伸长等方面拥有较为先进的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15D氨纶丝及20D氨纶丝被评为浙江省省级新产品,广泛应用于紧身内衣、泳装、袜业、休闲装、衬衫、牛仔服、运动服、西装、针织外衣所需的高档弹力面料,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广阔。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产能产量逐年提升,目前已具备年产9000吨差别化氨纶纤维的生产能力。公司同时不断提高技术工艺,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目前正在实施的技改项目有纺丝甬道抽吸改造技改项目和氮气补加技改项目,预计在技术改造完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氨纶纤维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氨纶纤维产量。公司目前总资产8.5亿元,净资产4亿元,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正在对四海氨纶进行审计和评估,公司将在其审计评估结束后公告审计、评估结果。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关联交易的目的
通过实施本次资产置换,上市公司可引入中国目前最大的“日清纺”工艺氨纶生产企业的部分权益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有利于公司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抵御市场风险,实现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
四海氨纶资产形态完整,管理成熟,负债结构合理,生产工艺先进,上下游客户厂商稳定,生产业绩逐年稳步提升。因此通过本次资产置换,公司将在现有智能检测仪器、大型试验仪器的基础上取得对高端纺织原料资产的长期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
(2)提升公司业绩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发展以及对纺织品特别是高档成衣的不断追求,氨纶作为一种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纺织材料,具有极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利润空间。而“日清纺”工艺生产的氨纶纤维由于其纤维更细、弹力更强,因而在同等成本下具有更高的毛利率。四海氨纶作为中国最大的“日清纺”氨纶生产企业,目前具有年产9000万吨“日清纺”氨纶纤维的能力,产品销售状况良好,利润稳定。通过本次资产置换,上市公司将取得40-49%的四海氨纶股权,分享四海氨纶的经营收益,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3)抵御金融危机给企业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受美国次贷危机、国际金融海啸,以及国内经济增速减缓面临通货紧缩等宏观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从事的智能检测仪器以及大型试验仪器行业,因经济萧条、上下游企业资金紧张、需求减少等原因也遭受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根据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式,以及未来公司经营的研判,预计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因素在1-2年内难以消除。目前氨纶行业正处于行业上升通道中,市场对氨纶产品的需求保持旺盛的态势,利润较高,是金融危机环境下依然较为景气的行业,因此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取得四海氨纶40-49 %的股权,有利与上市公司多元化发展,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消除金融危机给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的签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08年12月8日与浙江众禾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
2、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情况
置出资产:时代科技持有的(1)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78.2%股权帐面值35,166,966.05元;(2)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42%股权帐面值144,693,835.93元,上述资产账面值合计179,860,801.98。
置入资产:浙江众禾持有的四海氨纶40-49%的股权。
3、交易价格的确定
双方分别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置出、置入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确定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置出资产的评估值为资产置换的交易价格,双方进行等价置换。若四海氨纶40-49%股权的评估值低于时代科技置出资产的评估值,则浙江众禾承诺按照差额调增与置出资产进行置换的股权比例,使置入资产的价值与置出资产的价值相等。
4、置换资产的交割
双方约定,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3 个工作日内进行资产交割。
5、合同的生效及执行
(1)《资产置换协议》在协议各方法人代表签署该协议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需取得时代科技股东大会的批准;
(2)鉴于四海氨纶为一家注册设立于浙江省绍兴市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股权转让应报请浙江省商务厅。浙江众禾已承诺由其负责向浙江省商务厅申报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并积极配合本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3)本次资产置换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6、生效时间
《资产置换协议》时代科技股东大会批准日为生效日期。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由于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与时代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关联董事王小兰、吴速、吴国兴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本次关联交易最终的定价已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
(3)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本次资产置换,引入中国目前最大的“日清纺”工业氨纶生产企业的部分权益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抵御市场风险,实现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4)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问题
浙江众禾及其关联企业与时代科技之间不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在本次依法受让时代科技的股份后,浙江众禾将尽量避免与时代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关联交易,合理定价,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浙江众禾承诺,将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不与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5)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3、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本公司与浙江众禾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43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科技”)的独立董事,经审查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由于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与时代集团公司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因此关联董事王小兰、吴速、吴国兴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本次关联交易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
三、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引入目前中国最大的“日清纺”工艺氨纶生产企业的部分权益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在当前金融危机环境下,抵御市场风险,实现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四、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问题
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禾”)及其关联企业与时代科技之间不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在本次依法受让时代科技的股份后,浙江众禾将尽量避免与时代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关联交易,合理定价,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浙江众禾承诺:将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不与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五、同意实施本次资产置换。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44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1月30日,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五届十四次监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改善时代科技的资产质量,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08-45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时代集团公司通知,时代集团公司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8日签署时代集团公司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时代集团拟将其持有的3900万股于2009年8月2日获得流通权的限售流通股以每股2.62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10218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将不会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控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股份转让完成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3900万股限售流通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时代集团公司仍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序号 | 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公司实际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
1 | 时代集团公司 | 107,581,670 | 28,152,202 | 8.75 | 27,622,310 | 8.58 | 是 |
合 计 | 107,581,670 | 28,152,202 | 8.75 | 27,622,310 | 8.58 | 是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59,973,729 | 49.71 | -27,622,310 | 132,351,419 | 41.13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461,600 | 1.39 | 4,461,600 | 1.39 |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43,812,129 | 44.69 | -27,622,310 | 116,189,819 | 36.1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5、境外法人持股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7、基金、产品及其他 | 11,700,000 | 3.64 | 11,700,000 | 3.64 | |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61,848,293 | 50.29 | 27,622,310 | 189,470,603 | 58.87 |
三、股份总数 | 321,822,022 | 100 | 321,822,022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