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波动异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我公司股票交易于2008年12月5日、8日和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涨幅限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已于2008年12月5日披露,截止目前,我公司披露的上述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行为;
2、我公司及控股股东一切生产经营运作正常,双方正积极有序地协同各中介机构按照原定计划推进、开展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并编制正式的《报告书》;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我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在未来可预见的两周内,我公司无任何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我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我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分别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我公司的一切信息,请以上述媒体和网站所披露的为准。我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