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 900919 B股 大江B股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9日,公司收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原保荐代表人于竑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现另行委派黄健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以及保荐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股票简称:A股 大江股份 编号:临2008-040
B股 900919 B股 大江B股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清理处置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浦沈巷新泾肉鸡场与自然人刘文金签订《资产处置协议书》,协议约定青浦沈巷新泾肉鸡场将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供电供水设施及上述资产所在用的108.2亩土地有偿使用权等资产以人民币7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文金。受让方刘文金在签订该协议的同时支付了200万元资产处置款,余款538万元在2008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青浦沈巷新泾肉鸡场。协议同时约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司每年应支付给当地村委会的定额包干收益义务由刘文金承担。截止2008年11月30日,上述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1万元,转让产生的损益为717万元(未经审计)。自然人刘文金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青浦沈巷新泾肉鸡场由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的要求,自2004年底开始停止养殖,上述转让的资产为公司因停止肉鸡养殖而形成的闲置资产。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有利于增加当期利润和现金流。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