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12月3日,公司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7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董事王晓鸣先生、王英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同意王晓鸣先生、王英俊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同意提名曾敏先生、杨武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本议案需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进行调整。
(一)经董事长王鹏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1、免职:
免去王晓鸣先生总经理职务。
2、聘任:
聘任曾敏先生担任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
(二)经总经理曾敏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1、免职:
免去王英俊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聘任:
(1)聘任杨武勇先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
(2)聘任王树平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张屹山、李国义、吕桂霞对公司董事会对董事的提名及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审阅曾敏先生、杨武勇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人员的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经审阅曾敏先生、杨武勇先生、王树平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8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人员的任职。
公司董事会对王晓鸣先生、王英俊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附:曾敏、杨武勇、王树平先生简历
曾敏,男,汉族,1963年8月生,湖南省常德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职称。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湘潭市钢铁公司技术员、共青团湘潭市委科长、湘潭市政府体改委科长、湘潭市钢铁厂副厂长、厂长,湘潭市建材冶金局副局长、欣欣塑胶(东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11月调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先后任公司制造事业部常务副总监、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伟鸿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杨武勇,大专学历。1994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先后担任湖南长沙德威贸易公司业务员、湖南旺旺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员,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主管、大区副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先后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王树平,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通化葡萄酒公司生产科长、副经理,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运营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股票代码: 600365 股票简称:通葡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5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08年12月2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
四、参会股东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08年12月24日-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登记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前兴路28号)
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恩杰
电话:0435-3949249
传真:0435-3949616
邮编:134002
3、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 | 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08年12月2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通葡股份 编号:临2008-02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08年12月9日接到第二大股东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持有本公司股份19,108,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65%)的通知,通化东宝2008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4,467,339股限售流通股、2,582,661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因向中国农业银行通化市分行质押贷款,2008年12月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7,050,000股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手续,期限壹年。
截止公告日,通化东宝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累计质押12,0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61%。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