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动力和解了结飞龙担保案
2008年1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宗申动力今天公告,飞龙担保案通过和解了结。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惠州市东方联合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宗申动力在两担保案中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总计600万元。另外,两案的执行费用在10万元内由公司承担,超出10万元的部分由东方联合承担。
12月5日,宗申动力已全部结清两案的费用。目前,公司被冻结的账户均已解冻。公司认为,案件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此前,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分别为广东飞龙高速客轮有限公司、广东宝力机械修造有限公司向原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海珠广场支行贷款100万美元和3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致公司账户被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