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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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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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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版:财经要闻
    上交所将严管上市公司董秘行为
    央行调统司司长张涛:
    未来通胀压力可能会重现
    国家发改委首次回应中央与地方投资关系
    中央财政斥资18亿补贴中小企业不良贷款
    11月用电量好于预期 专家称宏观经济好于1998年
    樊纲:
    11月份出口增速可能为负
    审计署出台八项规定
    保证审计机关经济独立性
    国土部:
    用地井喷中严防违法违规
    港交所总裁周文耀会见新华社副社长鲁炜
    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0.2%
    农业部:
    严禁农地流转“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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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严禁农地流转“非农化”
    2008年1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农业部日前要求,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迫切需要加强管理和服务,以防止发生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改变土地用途出现“非农化”与“非粮化”等问题。

      农业部是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通知》做出以上表态的。通知指出,流转形式要遵循法律和政策规定,采取法定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各地开展土地流转试点、试验,探索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应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超越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试验要依法审批、严格管理。流转的农用地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属于基本农田的,流转后不得改变基本农田性质,不得从事种树、建造永久性固定设施等破坏耕作层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