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基金
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和大盘精选基金。
二、 办理场所
自2008年12月15日起,投资者可到联合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以上两只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三、 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和大盘精选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联合证券规定;
2、 已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联合证券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联合证券的规定。
四、 办理时间
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其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 扣款日期
投资者遵循联合证券的规定,与联合证券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六、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联合证券就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和大盘精选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只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申购费)。
七、 扣款方式
1、 联合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 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八、“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赎回费率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赎回费率为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和大盘精选基金的正常申购、赎回费率。
九、 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大盘精选基金的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日。海外中国成长基金的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3日。
十、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联合证券的规定;
2、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联合证券的有关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联合证券的具体规定。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