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8年12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4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证券时报》刊登的一篇名为《中孚实业向减产子公司紧急输血》的文章中提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林丰铝电总共三条生产线中,一条停产,一条半停产,只有一条正常生产”。
二、澄清说明
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询问:林丰铝电共有三条电解铝生产线,今年10月至今该公司调整了原有的生产结构,有计划地停运了一条装备水平较低的70KA电解铝生产线,停运生产线的产能为8000吨/年,仅占林丰铝电总产能的4.73%,占本公司现有总产能不足2%,其他两条电解铝生产线运行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认为林丰铝电停运部分产能为正常的生产经营调整,且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披露范围。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如果公司未来有调整现有生产结构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纸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