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2008年1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08-025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联合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起人共同组建的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于2008年12月10日正式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开始运营。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2008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的公告》。
国贸公司成立后,公司易货贸易措施将做出调整,改为直接销售碳酸稀土;以公司碳酸稀土为原料的企业生产的全部稀土分离产品及金属由国贸公司统一收购,统一销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