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8年1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深圳发展银行为代销机构。自2008年12月12日起投资人可在深圳发展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sdb.com.cn
客服电话:95501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