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以下简称“闽都支行”)于2008年12月9日签署了《保证合同》,福州大通同意为本公司向闽都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3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2008年12月8日召开的福州大通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1986年。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开发区快安延伸区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注册资本:612,918,781元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067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办理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来料加工、来样加工、补偿贸易业务、进料加工;电器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仪表及系统制造、维修、销售,有色金属材料加工;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8,275,106,807.27元,总负债6,349,875,144.0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657,786,832.58元(归属于母公司)。2008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324,463,920.79元,净利润179,997,499.6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公司具体财务状况请参阅公司2008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季报》)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2008年12月9日至2009年11月27日。
3、担保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
4、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福州大通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3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福州大通与闽都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福州大通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