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定价机制思路走向“炼厂为本”
2008年1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其珏
⊙本报记者 陈其珏
燃油税和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对炼厂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人士日前告诉本报记者,长期而言,此举将利好炼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一位负责人也表示,定价机制的思路开始走向以“炼厂为本”,将使产业链价格有所理顺。
“尽管消费税提高将导致公司实际利润有所减少,但考虑到未来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将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之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合理利润确定,这意味着未来炼厂实现盈利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中石油集团人士说,“总体上,公司受到的影响的是‘中性偏利好’”。
“此次的方案还体现了定价机制思路的改变,开始走向以‘炼厂为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一位负责人昨天指出,现行的成品油调价流程为发改委制定零售中准价,然后两大集团炼厂出厂价跟随调整。而新的定价方案是先制定汽柴油出厂价格,在此基础上确定最高零售价格。换言之,定价思路从原来的控制终端零售价格倒推源头出厂价格的做法,改为制定上游出厂价格后顺势过渡到下游零售价格,产业链价格有所理顺。
至于短期内税费改革对炼厂的负面影响,上海一家大型石化企业内部人士昨天表示,在国际油价大幅回落之后,国内成品油出厂价下调、炼厂利润被挤压早已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此次以消费税提高的形式出现,则是成品油市场化改革的一大进步,且调整幅度也比较合理。
“另一方面,方案提出最高零售价格将以汽油、柴油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价差后确定,相比现行的做法可以看出,在逐步完善石油流通体制和政府监管政策的基础上,企业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状况自主定价权在放宽。”息旺能源分析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