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逐渐迎来“大非”的全部解禁,引发市场紧张情绪。在此情况下,部分公司大股东承诺,在大额减持之前进行预披露。市场人士认为,这将有助于稳定市场的预期。
12月12日,泰达股份“大非”解禁,本次可以上市流通的股份达4.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4%。但“大非”泰达集团表示,暂无在本次解除限售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占目前总股本基数5%以上股份的计划。泰达集团还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6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作出类似上述承诺的,远远不止泰达集团一家。近日以来,新大陆、煤气化、广聚能源、辽通化工、华工科技等公司的大股东也纷纷作出了上述承诺。
控股股东大额减持预披露最早开始于南玻A,2007年8月,南玻A披露了实际控制人深圳国际拟逐步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目前,尤其是进入2009年后,市场将迎来更大规模的“大非”解禁,总量的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大非”承诺大额减持预披露。
联合证券表示,2009年全年总计有约6852亿股各类限售股份解禁,按照12月1日的收盘价计算,市值规模为33379亿元,是股改以来解禁规模最大的一年。2009年的股权分置限售股份中“大非”合计有2002亿股,“小非”合计47亿股。
市场人士指出,“大非”大额减持预披露的做法值得肯定,首先,此举有利于市场各方面对控股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监督。其次,对控股股东减持计划进行预披露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一是保护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使投资者在控股股东减持之前不至于被“蒙在鼓里”;二是有利于让投资者事先做出投资决策,尽可能地回避市场风险。
有关专家还建议,预披露的“大非”减持信息中,还应包括将要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底限。在减持过程中,若由于种种原因该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跌到了价格底限之下,则可以暂停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