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范证券营销活动
2008年1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马婧妤
⊙本报记者 马婧妤
记者日前获悉,江西证监局向辖区内证券机构下达通知,要求其规范经纪业务营销活动。
江西证监局要求证券公司对经纪业务营销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对于遗留问题,例如聘用无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经纪业务营销、委托外部人员开展经纪业务营销、委托网吧等其他机构代理开展经纪业务营销、放任营销人员进行非现场开户、利用合作单位掌握的客户信息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贴钱开空户等,制定切实可靠的规范方案,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违规营销行为立即整改。
该局还要求拟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证券公司,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着手建立与证券经纪人制度相配套的如下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在证券经纪人相关配套规则出台后,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经审批通过后方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