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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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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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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版:信息披露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OO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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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8年12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浙江阳光     股票代码:600261     公告编号:临2008-030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2日自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zjkjt.gov.cn)获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编号为浙科发高〔2008〕314号的《关于认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09家企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指示,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有关规定,本公司被认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这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税负,提高公司业绩。本公司将在收到有关部门的正式书面通知后,积极办理相关减税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