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塈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2日在吴江市七都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通过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崔根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12月29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 sse.com.cn公司2008年11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亲自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8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4、登记地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姚央毛 马现华
联系电话:0512-63802858 传真:0512-63801518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及会议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1、 | 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08-临02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8年1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0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08年度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09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内容列示如下:
一、关联方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54,661,433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出口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的各种系列电缆、光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通信器材、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集团控股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集团控股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的结算。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关货物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市场价格定价。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目前发生的关联交易,在产品销售上,亨通集团作为线缆制造综合性公司,产品涉及通信电缆、电力电缆、通信光缆等多个品种,因为有些客户只针对集团单一客户发生业务,且业务内容会涉及通信电缆、电力电缆、通信光缆等多个品种,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关联方进行销售,或者在销售光缆的同时向关联公司采购通信电缆等产品进行销售;在辅助原材料的采购上,主要考虑到由关联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集中采购在价格上有一定优势,会减少公司成本支出,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连续性的关联方交易,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了有关产品购销合同、生产辅助材料购销合同等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公司利益,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四、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预计2008年度与亨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4200万元。
其中公司向亨通集团销售光缆交易金额约为3200万元,采购材料交易金额约为280万元;
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光缆交易金额约为320万元;
公司向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通信电缆交易金额约为4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目前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货物销售上,因为有些客户只针对集团单一客户发生业务,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维护客户关系,通过关联方进行销售;目前光缆市场竞争激烈,在辅助原材料的采购上,主要考虑到由关联公司统一采购,有些原材料集中采购在价格上有一定优势,会减少公司成本支出,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目前光缆制造业行业竞争激烈,关联交易的发生可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关联公司做到优势互补,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占有率,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原则,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008年5月8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和2008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2007年的经营情况预计与2008年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2900万元左右。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海外出口业务的增加,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金额超过了预期,预计2009年度将继续增加。
六、2009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
2009年,公司将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公司继续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光缆的销售和辅助材料的采购,根据本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08年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分析,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左右。主要为:
其中公司向亨通集团销售光缆交易金额约为3500万元;
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光缆交易金额约为300万元;
公司向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通信电缆交易金额约为500万元;
公司向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辅助材料交易金额约为3700万元。
(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辅助材料供应商之一,该公司于2008年12月被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收购,成为我公司关联公司)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产品购销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保证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2008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