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9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2007年度公司效益情况和《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效绩年薪和奖励年薪三部分组成,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2007 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1、公司董事长李永明2007年度薪酬为55.90万元,其中基本年薪(含补贴,下同)32.40万元、效绩年薪23.50万元、不发放奖励年薪。
2、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富川2007年度薪酬按公司总经理岗位考核分配。
3、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罗力2007年度薪酬为42.77万元,其中基本年薪26.08万元、效绩年薪16.69万元、不发放奖励年薪。
4、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周复申的薪酬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监事(长)和财务总监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评,2007年度薪酬总额30万元。
二、2007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
1、公司监事会主席贺云的薪酬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监事(长)和财务总监年度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评,2007年度薪酬总额36万元。
2、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童庆火2007 年度薪酬为26.88万元,其中基本年薪17.34万元、效绩年薪9.54万元、不发放奖励年薪。
三、200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1、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富川2007年度薪酬为61.10万元,其中基本年薪32.40万元、效绩年薪22.32万元、补发奖励年薪的差额6.38万元。
2、公司副总经理翁翕2007 年度薪酬为42.69万元,其中基本年薪26.17万元、效绩年薪16.52万元、不发放奖励年薪。
3、公司副总经理尤福永2007年度薪酬为67.75万元,其中基本年薪25.60万元、效绩年薪20.21万元、奖励年薪21.94万元。
4、公司副总经理蓝思远2007年度薪酬为42.03万元,其中基本年薪25.34万元、效绩年薪16.69万元、不发放奖励年薪。
5、公司副总经理蒋灿明2007年度薪酬为49.78万元,其中基本年薪25.73万元、效绩年薪16.42万元、补发奖励年薪的差额7.63万元。
6、公司董事会秘书方东红2007年度薪酬为42.68万元,其中基本年薪25.86万元、效绩年薪16.82万元、不发放奖励年薪。
四、其它说明事项
1、列入薪酬分配方案的董事、监事为公司内部董事、监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监事。
2、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内部董事、监事按照其担任的岗位职务领取薪酬。
3、除公司监事会主席贺云和财务总监周复申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效绩年薪和奖励年薪,公司当期支付80%,剩余的20%延期支付。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
5、参加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永明、李富川、罗力、翁翕、蓝思远、蒋灿明、方东红、童庆火)只发放2007年度效绩年薪,不发放奖励年薪。其中,总经理李富川第二期股权激励长期激励基金按照公司副职标准分配,补发奖励年薪差额6.38万元;副总经理蒋灿明第二期股权激励长期激励基金按照公司部门正职标准分配,补发奖励年薪差额7.63万元。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8-03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08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薪酬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提案详细内容参见2008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08年12月26日上午9:30—下午17:3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5863061
传 真:0755-25863381
联 系 人:戴巧斐 罗丽芬
(二)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薪酬的议案》 |
注: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