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基金投资收益预期目标五法则
2008年12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清风
⊙清风
由于基金产品的净值是不断进行变化的,而投资者投资基金产品的收益也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投资者在进行基金产品投资时应遵循以下五法则。
第一,目标制定应清晰而明确。尽管有投资者在进行基金产品投资时,会设置一定的收益预期目标,但这些目标不是笼统,就是存在一定的模糊概念,从而很难清晰地了解投到投资目标的准确性,从而为未来收益预期目标的实现造成障碍。
第二,目标修正应审慎。证券市场是不断进行变化的,而基金产品的收益也会伴随存在一定的变动性。投资者在进行收益预期目标调整时,也应当把握一个度,而不能做盲目的随意调整,从而使投资收益因预期目标调整而变得紊乱,难以捉摸。
第三,对不同的基金产品收益预期有正确估计。目前的基金产品众多,不同的基金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选择时也会存在不同的收益预期,而不能依照自身投资兴趣和偏好,而不顾基金产品本身的投资特点进行基金产品收益预期的设置,从而产生相应的投资风险。因此,遵循基金产品自身的投资运作规律进行基金产品收益预期的设置,对于投资者来讲是非常必要的。
第四,收益预期不是最终收益。投资者尽管设置了收益预期,但并非收益预期一定按要求达到。投资者可以结合市场环境,尤其是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基金产品能力的表现,及时做出相应的转换和调整,而非机械式地以最终收益为目标。
第五,目标完成应当立足于长远。对于投资者来讲,短期内实现投资目标是不现实的。基金产品的投资运作特点决定了投资者在进行基金产品的长期投资时,需要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完成基金产品的收益预期目标,而不是将基金产品投资做为一种短期的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