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旗下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每笔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了方便投资者投资基金,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08年12月17日起对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基金(基金代码:61000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笔最低申购金额的设置进行调整,统一调整为100元。
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需满足本公司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情和定期定额业务规则敬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业务咨询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免长途)/0755-83160160
网址:www.fscinda.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定期定额业务的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ΟΟ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代销机构开办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12月17日起增加在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北京银行、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开办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北京银行、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定投业务。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各代销机构发布的公告。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各代销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本基金开通定投业务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需满足本公司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开通的代销机构及其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列表(排名不分先后)
代销机构名称 | 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元) |
华夏银行 | 200 |
招商银行 | 300 |
中信银行 | 100 |
深圳平安银行 | 300 |
北京银行 | 200 |
银河证券 | 100 |
中信建投证券 | 100 |
本基金还在中国建设银行开通了定期定额业务,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其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定投业务。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各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业务咨询
1.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免长途)/0755-83160160
网址:www.fscinda.com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名称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华夏银行 | 95577 | www.hxb.com.cn |
招商银行 | 95555 | www.cmbchina.com |
中信银行 | 95558 | bank.ecitic.com |
深圳平安银行 | 40066-99999 | www.18ebank.com |
北京银行 | 010-96169 | www.bankofbeijing.com.cn |
银河证券 | 4008-888-888 | www.chinastock.com.cn |
中信建投证券 | 4008888108 | www.csc108.com |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定期定额业务的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ΟΟ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