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8年12月12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散上海精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精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伦)成立于2001年7月3日,住所所在地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海泰楼2F411室,法定代表人张次萍,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工商注册号310115000623797(批准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营业期限20年。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上海精伦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电子通信产品、宽带网络接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精伦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先后进入过电信综合业务交换设备、宽带接入设备、数字图像安全监控设备、智能小区/楼宇综合管理系统、计算机通信系统集成等多个领域。为母公司在通信设备领域积累技术和市场经验,培养人才,开拓视野,促进合作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目前传统固网通信终端设备需求日趋萎缩,自今年以来,互联网向移动方向发展趋势更加明显,3G运营呼之欲出;智能监控领域竞争激烈,盈利能力有限,均不利于发挥上海精伦的核心竞争力。母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急需整合力量,降低成本,缩短战线,集中优势资源投入到行业智能终端、3G移动互联网设备等需求量大、有市场前景的行业、个人消费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中,公司拟解散上海精伦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最大限度保护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修订《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原因: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引》的要求,增加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机制;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使该制度更为系统和规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修订《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原因: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在第47条增加了:在五种情况下,股东大会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此项议案还需经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批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规则》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批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问责制度》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批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