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 75%的股权,香港梅泰克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为了天津东南的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和香港梅泰克有限公司决定根据持股比例向天津东南共同现金增资13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7.5万美元,香港梅泰克有限公司出资32.5万美元。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批准了本公司向天津东南增资的决定。预计增资完成后,天津东南注册资本金由670万美元变更为800万美元。
天津东南成立于2004年8月30日,为中外合资企业,目前注册资本为67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67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外环北路1号2-B008-5室,法定代表人为陈传贤。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香港梅泰克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天津东南经营范围为: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截至2008年9月30日,天津东南总资产为20,338.01万元,总负债为14,575.91万元,2008年1-9月天津东南实现营业收入13,468.45万元,营业利润-108.91万元;净利润-133.03万元。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08-06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省科技厅于2008年12月11日发布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09家企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浙科发高〔2008〕314号),通知中我公司被认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包括2008年),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即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相关税收优惠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