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源股份,证券代码:600397)于2008年11月13日、12月12日、12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实际控制人资产及资产置换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11月14日起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停牌。
停牌期间,本公司了解到江煤集团拟将其拥有的煤炭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并引入战略投资者后成立江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西矿业”),再通过安源股份资产置换及定向发行股份方式将江西矿业整体权益注入上市公司。本次江煤集团拟注入江西矿业的煤炭经营性资产已经江西省国资委审核报请省政府批准。
江煤集团权属煤炭经营性资产审计、评估工作量大,并且煤炭经营性资产整合尚需履行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因此上市公司无法在短期内确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在2008年12月14日前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披露重组预案的条件。
鉴此,公司股票于2008年12月12日复牌恢复交易。公司将在条件具备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资产重组方案及定向发行方案,包括发行对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等,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除上述情况外,经向公司管理层、第一大股东丰城矿务局、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咨询,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在此,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