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24日上午9时在安徽省芜湖市鑫海洋大酒店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8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布。
现发布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2月24日9︰00。
3、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鑫海洋大酒店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投票,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08年12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三、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转让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08年12月22日(上午 9:00--下午 16:30)
联 系 人:宋志刚、张龙
联系电话:0553-5847423
传 真:0553-5847423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3号
邮 编:241009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08—03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迁址
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收到审计机构《关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迁址并更名的函》,该审计机构已由安徽迁址北京,名称由“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主任会计师为肖厚发先生,法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2105。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