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税
2008年12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吴婷
⊙本报记者 吴婷
记者16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称,从2008年12月1日起,对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以来,为了刺激出口,国家已经出台三次调整出口退税率政策,第三次是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自2008年12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并同时取消部分钢材、化工品和粮食的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