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以书面签署意见的形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由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向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拥有该公司74.25%的股份)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提供担保,金额4,000万人民币,期限一年。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沈阳中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拥有该公司74.25%的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中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盛京银行沈阳正浩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约9.054%左右,并以其自有资产二期在建工程及未开发的八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形式提供担保。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08-38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4,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6,815.52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8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拥有该公司74.25%的股份)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提供担保,金额4,000万人民币,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振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品牌管理、信息服务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4.25%的股份。
经审计,截至2008年6月30日,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883,028,142.15元,负债总计372,535,581.60元,净资产493,424,398.63元,净利润204,671,608.84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提供担保,金额4,000万人民币,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08年12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由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向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此次公告日,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16,815.5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的14.38%。本公司没有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