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临2008-056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寸滩港区二期工程土地由划拨转为出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寸滩港区二期工程面积约为540926.2平方米(以交地面积为准)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重庆市财政局支付土地出让金约7789.3373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08-057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经核实,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和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8 年12 月15日、2008 年12 月16日、2008 年12 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管理层核实,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和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在三个月内,不存在资产重组、整体上市、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主要投资风险。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