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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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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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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版:财经要闻
    “有保有压”主导明年关税调整基调
    交通运输部派八小组 督察新增百亿元投资
    姚景源:
    严峻形势下仍应坚定信心
    我国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
    在内地设立个体户经营范围
    我国低关税惠及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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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户经营范围
    2008年12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将进一步放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建筑物清洁服务和广告制作。

      其中,广告制作仅指广告业中的广告制作,不包括广告设计、策划、公关、市场调研、发布、宣传、展示、代理、流动广告及广告宣传品的发送活动。

      工商总局同时通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对新规定、新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进一步健康发展。(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