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代码:031005 权证简称:国安GAC1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安”)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办理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1亿元为续贷)、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青海国安于2003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16号,公司持股99.375%,主营业务为钾、锂、硼、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硫酸钾、硫酸钾镁肥、氯化钾的生产销售等。截止2007年12月31日,青海国安经审计的总资产31.86亿元,净资产10.77亿元,资产负债率66%;2007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20亿元,净利润为1.36亿元。
青海国安主要从事资源开发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3,551.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8%。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国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上述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担保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