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8年12月22日起。
二、适用机构投资者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已开通嘉实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的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分红方式设置、网上委托撤单、账户查询等业务,但对于认购和分红方式设置业务暂不支持撤单。
五、适用基金费率
1.机构投资者通过嘉实网上直销委托方式,申购嘉实旗下所有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申购费率收取申购费。
2.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及赎回费率均为零。
3.零申购费率基金通过嘉实网上直销委托方式,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转换费率为0.6%,但基金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申购费率支付转换费。
4.基金赎回、分红以及其它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申(认)购起点
机构投资者通过嘉实网上直销方式申(认)购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认)购起点执行嘉实网上直销渠道的申(认)购起点。
七、操作程序
1.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开通嘉实网上委托方式:
(1)没有嘉实直销交易账号的机构投资者,需要登录嘉实网站(www.jsfund.cn),下载并填写《基金开户申请表(机构网上委托)》。
(2)已经有嘉实直销交易账号的机构投资者,需要登录嘉实网站(www.jsfund.cn),下载并填写《机构网上委托专用变更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填好上述申请表后,与申请表背面注明的其它申请材料一起传真至(010)65215577,或邮寄至嘉实直销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邮编100022),由嘉实直销中心为机构投资者开通网上委托业务。
2. 机构投资者开通嘉实网上委托方式后,登录嘉实网上交易平台(https://trade.jsfund.cn),进入机构网上交易专业版,下载并安装网上交易电子签名数字证书后,即可持数字证书通过嘉实网站,按照有关提示进行嘉实旗下有关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操作。
投资者可以通过嘉实客服电话400-600-8800,登录嘉实网站www.jsfund.cn或嘉实网上交易频道https://trade.jsfund.cn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