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人数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讯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了《关于向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的议案》,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同意向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为5.58%。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我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控制,是关联企业。本公司董事在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任职的4人,分别是李保平、李晓兰、辛永献、王建明,该4名董事已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编号:临2008-079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光电或本公司)拟向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为5.58%。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兵器财务公司和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控制,是关联企业。
本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本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本公司董事在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任职的4人,分别是李保平、李晓兰、辛永献、王建明,该4名董事已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可获得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贷款,有益于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兵光电拟于2008年12月向兵器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为5.58%。
兵器财务公司和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控制,是关联企业。
本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本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本公司董事在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任职的4人,分别是李保平、李晓兰、辛永献、王建明,该4名董事已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该项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兵器财务公司。
兵器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64110万元人民币,于1997年5月正式开业。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等。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借款事项中的借款合同金额未达到公司净资产5%,并且低于3000万元。
鉴于中国证监会已经核准了中兵光电向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光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在本公司所购买的华北光学资产中包含华北光学在兵器财务公司已有的1.4亿元贷款(华北光学与关联方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上述贷款依据《新增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将转移到本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约方: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
3、合同内容:中兵光电拟于2008年12月向兵器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为5.58%。
4、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获得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贷款,有益于公司的持续经营。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此次交易行为虽属于关联交易范围,但公司将依法签订协议,保证该协议合法性、有效性。此项关联交易可以认为是公允的,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人民币借款合同》。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公告编号:2008-080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发行了78,717,518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证监许可[2008]1299 号)。近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变更如下: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4400万元变更为22271.7518万元;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7号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2号;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纺织服装业自动化成套设备及零配件、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制造、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变更为:精密光机电一体化产品、遥感信息系统技术产品、智能控制技术产品、新光源电子元器件、纺织服装业自动化成套设备及零配件、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联系电话暂不变更,为010-83682722。
特此公告。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