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自辩延迟披露敏感信息
2008年1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针对公司与高盛子公司杰润公司终止对赌协议却延迟披露该消息一事,深南电于今日公开回应。
深南电称,尽管11月10日公司与杰润公司的确认书及交易被终止,但这只是终止了双方继续履行确认书及交易的义务,并没有明确违约责任及损失认定。在此情况下,若公司只披露确认书及交易的终止,不但无助于投资者对公司股价的评估,也不能形成对“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判断。
与此同时,深南电还强调其12月13日对此项交易终止的披露,便已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而其延迟披露该消息正是为了避免相关信息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因公司与杰润公司对确认书及交易终止的原因存在较大分歧,且公司对杰润公司要求公司赔偿交易终止损失不予接受,至12月11日,双方和谈没有进展、分歧短期内难以消除。为谨慎起见,公司遂决定于12月13日发布《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予以披露相关信息并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在此情况下,深南电认为其已履行了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或者变化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对赌事宜的最新进展,深南电表示,为化解公司风险,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杰润公司进行磋商。
此外,对于外界质疑的“股价波动与公司延迟披露消息时点契合,可能存在内幕交易”一事,深南电解释称,对照相关规定的范围以及知悉该信息的相关人员予以自查,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