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8年12日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0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天津市特变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在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该公司设立以来,已在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购置土地,正在建设铁路牵引整流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生产基地。截止2008年9月30日,天津公司总资产12,975.36万元,净资产11,926.01万元,2008年9月30日天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09%。为保证项目建设,天津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申请5年期的项目中长期贷款1亿元,贷款利率按照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公司为天津公司该笔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5年。
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变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2,392.69048万元,公司目前持有衡变公司98.09%的股权。截止2008年9月30日,衡变公司总资产262,094.60万元,净资产125,462.64万元,200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1,610.82万元,实现净利润20,180.51万元。2008年9月30日,衡变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13%。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变公司)是公司的独资公司,注册资本73,600万元。沈变公司为衡变公司在中国银行衡阳分行5,000万元贷款、银票等业务提供的担保即将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证衡变公司已签订定单顺利履行,解决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衡变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衡阳分行申请5,000万元银行贷款业务,贷款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10%。沈变公司为衡变公司该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2008年12月8日,特变电工对外担保余额合计88,404.45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5.84%。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总计81,326万元,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2.97%,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担保,按照特变电工持有的股权比例计算总额为7,078.45万元,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的2.87%。增加上述担保后,特变电工对外担保余额合计98,404.45万元,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9.8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8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特变电工
股票代码:6000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096806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证券 | 指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变电工、发行人 | 指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12月18日东北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特变电工5%的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三)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四)注册资本:581,193,135.00 元
(五)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20000000005183
(六)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66427509-0
(七)经济性质:股份制
(八)主要经营范围: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含主承销);客户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09 年10月17日)
(九)经营期限:长期
(十)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4664275090
(十一)邮编:130021
(十二)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
(十三)电话:0431-85096806 传真:0431-850968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职 务 | 国 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矫正中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维雄 | 副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杨树财 | 董事、总裁 | 中国 | 中国 | 无 |
邱荣生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宋尚龙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高宝祥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孙晓峰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杜少先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徐铁君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恒发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刘积斌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曹和平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宋德清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 | 无 |
张兴志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 | 无 |
单 宇 | 副总裁 合规总监 | 中国 | 中国 | 无 |
何俊岩 | 副总裁、 财务总监 | 中国 | 中国 | 无 |
郭来生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 | 无 |
徐 冰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北证券未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减持因余额包销而持有特变电工的股份。
未来12个月内,东北证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继续处置其拥有特变电工权益的股份,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12月18日,东北证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特变电工的股份达到5%,即东北证券拥有特变电工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08年12月18日。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东北证券持有特变电工61,585,299 股股份,占特变电工总股本的5.14%。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北证券持有特变电工1,672,774股股份,占特变电工总股本的0.14%。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东北证券 | 61,585,299 | 5.14 | 59,912,525 | 5% | 1,672,774 | 0.14% |
东北证券拥有权益的特变电工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二、前次权益变动情况
在2008年8月12日公告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对前次东北证券持有特变电工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 前次变动前 | 前次变动增减 | 前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东北证券 | 0 | 0 | 61,585,299 | 5.14 | 61,585,299 | 5.14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特变电工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东北证券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特变电工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买入 | 卖出 | |||
股票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股票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
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12月18日 | 59,912,525 | 15.80-24.88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矫正中
签署日期:2008 年12月1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东北证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东北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特变电工办公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股票简称 | 特变电工 | 股票代码 | 60008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注册地 |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61,585,299股 持股比例:5.1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1,672,774股 持股比例:0.1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矫正中
签署日期:2008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