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227 转债简称:赤化转债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十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2月16日分别以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借款给全资子公司金赤公司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金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项目贷款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为确保金赤公司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委托工商银行赤水市支行将公司自有资金2亿元转贷给贵州金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待金赤公司项目贷款到位后,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经营的正常进行,结合目前公司现金流情况,公司决定在本年度内向银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黔证监[2008]144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人员买卖股票行为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