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和内地金融合作方面:允许合资格的企业在香港以人民币进行贸易支付;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签订货币互换协议,有需要时为香港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内地机构利用香港平台,开展国际金融业务,对中国投资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在香港设立或扩大分支机构,中央政府持积极态度;中央支持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支持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的政策措施。
在加快涉及香港的基础建设方面:中央政府将协助港珠澳大桥主体尽快动工;推动香港深圳机场铁路、广深港高速铁路,以及皇岗及文锦渡边境口岸改造的工程项目。
在香港与珠三角地区经济合作方面:国务院已通过珠三角规划纲要,同意粤港澳三地深化合作,发展成为世界级的大都会圏,建设具规模、高科技、低污染的先进地区;支持香港企业以“建造、营运、转移”(BOT)的形式,承建深圳地铁四号线;支持港深合作开发边界地区;积极推进香港与内地集装箱港口实现功能互补和共同发展;支持香港巩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鼓励内地与香港有关方面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珠江三角洲集装箱码头建设,建立内地与香港港口完善和密切的协作关系。
在缓解港资中小企业困难方面:中央已推出的一系列支持内地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全部适用于港资中小企业。同时也会再进一步调整商品出口退税率,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以减轻企业的负担。此外还将便利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以及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
在扩大内地居民赴港个人游方面:非广东籍的深圳常住居民,可以在深圳办理到香港“个人游”,符合一定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可以办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旅游签注。此外,中央还正在研究增加“个人游”的内地城市数目。
在扩大内地服务业对香港开放方面:中央有关部门将于短期内与特区政府开展研究和磋商,争取明年尽早签署CEPA(六)协议。
最后,中央政府将确保食品、水、电、天然气等安全稳定供应香港。(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