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年终报道
  • 4:金融·证券
  • 5:观点·评论
  • 6:圆桌
  • 7:上市公司
  • 8:产业·公司
  • A1:理财
  • A2:开市大吉
  • A3:时事
  • A4:股民学校
  • A5:专版
  • A6:信息大全
  • A7:信息披露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B1:基金
  • B2:基金·基金一周
  • B3:基金·封面文章
  • B4:基金·基金投资
  • B5:基金·基金投资
  • B6:基金·投资基金
  • B7:基金·海外
  • B8:基金·对话
  • B9:基金·对话
  • B10: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2:基金·数据
  • B13:基金·数据
  • B14:基金·互动
  • B15:基金·研究
  • B16:基金·焦点
  •  
      2008 12 22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7版:上市公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7版:上市公司
    中油化建净壳出让 山煤集团全盘入驻
    *ST远东
    大股东下调股权转让价格
    鹏欣集团折价要约收购中科合臣
    航天科技
    修订被否重组方案
    万向钱潮通过收购做大主业
    海印股份
    增资子公司
    拟注资股东不弃“权” 中核钛白重组停摆
    广电网络数字用户突破百万
    S*ST东泰
    所购资产完成过户
    逾20亿占款担保未披露 证监会重罚S*ST兰光
    金钼股份部分产品关税下调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其所属股权的公告
    S*ST实达
    周五恢复上市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其所属股权的公告
    2008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股票简称:A股 大江股份 编号:临2008-041

      B股 900919                 B股 大江B股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其所属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房产”)将其持有的上海松江新城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房产”)92%的股权以人民币20,023,334.18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志东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大江肉食品四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四厂”)将其持有的东部房产公司8%的股权以人民币1,741,159.49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薛纪林。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764,493.67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转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没有不良影响。

      一、交易概述

      2008年12月18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江房产、大江四厂和上海志东置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薛纪林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大江房产将其持有的东部房产92%股权以人民币20,023,334.18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志东置业有限公司,大江四厂将其持有的东部房产公司8%的股权以人民币1,741,159.49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薛纪林。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764,493.67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东部房产成立于2002年11月18日,由大江房产和大江四厂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大江房产出资9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大江四厂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注册地为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龙路257弄49号(原中山街道光星路98号)。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附设分支机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东部房产成立主要是开发大江苑项目(即松江区中山街道光星路一号地块),该项目建设用地128.34亩,总建筑面积12.96万平方米。该项目自2004年8月动工,至2006年11月通过了小区整体的验收。在开发过程中,因资金等因素,分别与无关联关系的三家参建商进行联合开发。至2007年底,东部房产自身和另外一家参建商投资开发的楼盘已完成销售。

      2、东部房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截止2007年12月31 日,资产总额13202.15万元,负债总额8449.56万元,净资产 4752.59万元。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32 亿元,净利润2384.49万元。

      截止2008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7397.5万元,负债总额5825.48万元,净资产 1572.02万元。2008年1-11月实现销售收入2936.84万元,净利润196.76万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各方

      转让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江房产、大江四厂 。

      受让方:上海志东置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薛纪林。

      2、签署日期:2008年12月18日 。

      3、交易内容:大江房产将持有的东部房产92%股权以人民币20,023,334.18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志东置业有限公司,大江四厂将持有的东部房产8%的股权以人民币1,741,159.49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薛纪林。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764,493.67元。

      4、交易金额:人民币21,764,493.67元。

      5、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全额支付股权转让款。

      6、合同生效条件:经交易各方签字并盖章后合同生效。

      7、定价政策: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8年11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东部房产进行审计(信会师报字(2008)第23987号)确定的净资产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四、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东部房产因自身投资开发的楼盘已完成销售,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没有不良影响,有利于理清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关系,规避防范未来不确定风险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