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19日召开2008年度机构监管工作会议。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会上要求辖区券商加强透明度建设、推进公司自我约束与规范机制建设、持续推进IT治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并表示明年该局将进一步建立与辖区证券公司直接相连的风险控制实时非现场检查监控系统,强化券商高管的责任追究。
会上,张云东重申了“透明、规范、问责”的监管理念,并对辖区证券公司提出该局2009年的五项具体监管要求。
张云东把证券公司加强透明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他要求,证券公司做到对内、对监管机关、对投资者的“三透明”。对内透明,要做到及时传递监管要求,推行监管函件内部公示制;确保独立董事、监事、合规总监、内控部门对经营管理信息的知情权;除防火墙制度要求外,保证公司其他内部信息流动畅通,实现信息共享。对监管部门透明,要完善净资本实时监控系统,并加强信息报送质量。对投资者透明,则要做好投资者教育、做好信息披露、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
张云东表示,深圳证监局将于近期下发《深圳辖区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实时监控系统规范指引》,明年准备在各公司实时监控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该局与各公司直接相连的风险控制实时非现场检查监控系统,要求各公司在设备更新、预算投入、系统开放、内部管理等方面全力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系统各个阶段建设任务。此外,明年该局还将加大对信息报送质量问题的问责力度。
张云东表示,明年深圳证监局将适度改变问责方式。首先,将适度调整下达监管措施的模式,减少对公司的处罚,加强对个人、特别是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提高责任追究的精确性,提高威慑力。其次,加强问责措施的透明度,各公司应将该局监管函件和内部问责结果一并放在内部办公平台上公示,让全体员工知晓,加强内部监督。最后,加强对证券公司内部责任追究的跟踪检查,公司整改或问责不到位的,该局将加强外部责任追究的力度,并降低公司的分类评价级次。
张云东要求各证券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机制,深入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深圳证监局明年将加强对“三会”运作、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履职、内部稽核的现场检查,对不能自行整改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此外,该局还将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将合规评价结果作为券商分类评价的重要参数;并将结果与日常监管挂钩,对合规管理水平高的公司,将放松管制、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检查频率,支持其创新发展和业务拓展。
张云东在会上提出的另外两项监管要求包括: 持续推进IT治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