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大会审议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在江天宾馆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红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70088035股,占公司总股本188020508股的37.28%;本次大会第四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700871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 %;反对的股数为1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028%;弃权的股数为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094%;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700871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 %;反对的股数为1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028%;弃权的股数为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094%;
3、关于公司东方路2981号动迁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为700871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 %;反对的股数为1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028%;弃权的股数为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094%;
4、关于收购北京沿海绿色家园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的股权数为30367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99.99 %;反对的股数为5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17%;弃权的股数为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0022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华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徐兆宏律师对会议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