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核销3700万元债权
2008年1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中恒集团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2月19日召开,会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提请核销坏账的议案》。为便于公司更好地规范运行,拟按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对截至2008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无法收回的债权合计3736.47万元——主要是公司并购原为国有企业的子公司在改制时确认为损失的应收款项,以及因债权人经营不善,经长期追收而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上述债权账龄均超过五年,公司已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资产状况不存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