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说明
2008年12月22日 、2008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经咨询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除该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上海信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同心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嘉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因收购上海信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同心制药有限公司及上海嘉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已公告外,没有其他将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公司其与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上海信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同心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嘉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告外,本公司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