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23日在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室召开。3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数257,799,4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88%。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议案一为特别决议案,议案二及议案三为普通决议案;其中议案二、三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选举: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以257,799,40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了该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童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2)选举鲁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3)选举吕卫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4)选举徐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5)选举何书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6)选举王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7)选举龙建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8)选举张金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9)选举刘昌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10)选举王仁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11)选举张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向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2)选举余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3)选举夏存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4)选举郭亚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5)选举蒋超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6)选举刘良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57,799,40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马东风、赵予强、刘桦三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杨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3日
股票简称:烽火通信 股票代码:600498 公告编号:临2008—016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3日在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龙建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王传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童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鲁国庆先生、吕卫平先生为副董事长。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童国华、吕卫平、徐杰、何书平、王传明、龙建业、张金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张志宏、王仁祥、刘昌国、鲁国庆、王传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王仁祥、张金隆、张志宏、刘昌国、龙建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童国华先生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志宏先生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仁祥先生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熊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熊向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熊向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3日
股票简称:烽火通信 股票代码:600498 公告编号:临2008—01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3日在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四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九名,实到监事九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向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