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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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3日上午10:00整,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吴建常先生因公在途未能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贻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铜-耶兹铜箔有限公司增资2.68亿元人民币进行技术改造及二期产能扩建项目的议案。
江铜-耶兹铜箔有限公司(“铜箔公司”)由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和美国耶兹铜箔公司合资组建,注册资本2.3亿元,合资项目为年产10000吨高档电解铜箔项目,其中一期工程6000吨/年已于2005年年底建成投产。现本公司为持有铜箔公司75%股权的股东(因公司前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原由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持有的75%的铜箔公司股权,已于2008年10月份转让给本公司)。在一期生产运营正常的前提下,为实现规模效益,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发挥企业高性能装备的整体优势,铜箔公司有意进行技术改造和实施二期扩产计划,需投资2.68亿元人民币。改造后新增5000吨/年高档铜箔生产能力,规模达到11000吨/年产能。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含税)40871万元、利润总额6225万元,投资回收期5.69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为此,公司将单方向铜箔公司增资2.68亿元人民币,解决该项目资金问题。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营销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铜深圳营销有限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现有资本金不足以维持正常的业务周转,为此,公司再增加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
三、审议通过刘跃伟副总经理离任事宜
因刘跃伟先生工作调动,董事会批准刘跃伟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原主管事务暂由公司总工程师代管。
四、通告保荐人变更事宜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担任本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项目保荐人,持续督导期至2008年12月31日届满;本公司于2008年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又委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及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经有关各方友好协商,本公司终止与申银万国之间的保荐协议,其剩余持续督导期(即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持续督导责任,由中金公司依法承担。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