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子公司挪用免税设备遭处罚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因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晋亿实业控股子公司——浙江晋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被海关罚款310万元。
晋亿实业今天刊登的公告说,浙江晋吉于2004年5月至2006年6月期间,生产非汽车专用紧固件涉及29台免税设备,生产低强度汽车专用紧固件涉及8台免税设备,生产非汽车专用紧固件的同时也生产低强度汽车专用紧固件涉及9台免税设备,合计共46台特定减免税设备构成移作他用违规。经海关关税部门计核,该46台设备的完税价格为34237204.39元,涉税额为10442977.25元,货值为44680181.64元。
12月22日,浙江晋吉接到嘉兴海关对其因未经许可擅自将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之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关认为,浙江晋吉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浙江晋吉科处罚款310万元。晋亿实业表示,根据海关2008年12月22日《责令办理海关手续通知书》的规定,浙江晋吉应当在2009年1月22日前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