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彭友
ST 联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火药味十足,不仅董事意见针锋相对,签证律师更是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两项议案无效。
ST 联油今日披露,董事会审议《关于拟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同意5 票,反对3 票,弃权1 票;审议《关于解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审议《关于陈勇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的议案》时,同意5 票,反对1 票,弃权3 票。
在审议第一项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阎世春投反对票,其认为拟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有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利益,张家港保税区比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000 万元货款直接支付给公司,不应通过关联企业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付。董事董志强投反对票,其认为公司已与张家港比尔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不存在债务转让事宜,北京安捷联只能代公司临时存放该3000 万元偿还款(因公司账号被封)。
虽然ST 联油董事会认为上述三项议案因为过半数董事同意均获通过,但是签证律师却认为其中部分议案表决不合法。
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贾建明律师认为,ST 联油董事赵伟、杨承明系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解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两议案表决时应回避,表决程序不合法。另外,该律师认为ST 联油审议的《关于拟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陈勇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的议案》未能合法审议通过。
ST 联油今日还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12 月18 日向公司下达限期整改的通知,公司的整改工作须于2008 年12 月25 日之前完成。
然而,现距公司整改最后期限仅有三个工作日,鉴于整改工作正在沟通之中,如ST 联油未能按照《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于12 月25 日之前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自12 月26 日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2 个月)。在此期间,公司若完成整改工作或此次整改结果获海南证监局验收通过,公司股票将在整改方案披露当日复牌。否则,若停牌超过2 个月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 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2 个月后,仍然未完成整改或虽完成整改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ST 联油称,此次整改有可能会导致公司2007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如公司2007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